判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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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斷幽冥之事,即俗傳所謂冥官也。《酉陽雜俎》南巨川常識判冥者,張叔言,因撰續神異記。《又》判冥鬼十人,內二人是婦人,又烏龜兔亦判冥。亦曰判陰。《錄異記》袁起者,後漢時湘中人,任濮陽令。逆說豐儉有驗。白日判陽,夜則判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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